南京智慧工地之交通交通工程建设标准

一、视频监控

(一)安装点位

1.枪机安装点位:三场、互通施工区域的安全宣讲台、钢筋加工棚、料场区域等重点监控位置;

2.球机安装点位:三场、互通施工区域的每个工程车辆出入口、施工现场高点位置(如塔吊平台下沿、建筑屋顶端等);道路施工区域的高点位置。

(二)安装要求

1.三场、胡同施工区域的机枪安装应牢靠、紧固,位置选择要合理、科学,避免因工厂施工频繁变动。其他位置枪机监控视野要覆盖监控目标(安全宣讲台、钢筋加工棚、料场区域、人员车辆进出主要道路等),确保无监控盲区。

2.三场、互通施工区域的球机应安装在施工现场高点位置,可安装在塔吊、围墙上,或借助立杆安装,确保覆盖施工现场;工程车辆出入口球机旋转能覆盖冲洗设施、出口行车通道等。

二、车辆未冲洗抓拍设备

(一)安装点位

三场、胡同施工区域的车辆未冲洗抓拍设备应安装在每个工程车辆出入口位置,与自动冲洗设施配套使用。

(二)安装要求

车辆未冲洗抓拍设备网络传输稳定,安装角度和位置符合要求,实现对工程车辆出场绕行、未冲洗、冲洗时长不足行为的精确抓拍记录,同时上报所有车辆的通行记录。

三、扬尘(噪音)在线监测设备

(一)安装点位

结合用地面积和现场施工环境合理布置,设置在距离工程主出入口不大于5米或距离基坑、主体结构不超过10米,在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范围内。扬尘(噪音)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并不低于以下标准,用地面积在5万平米以下的,应至少设置1个;5万平米及以上的应至少设置2个。

(二)安装要求

三场、互通施工区域现场设置1个的扬尘(噪音)在线监测设备应布置在工程车辆主要出入口;设置2个及以上的,其中1个布置在工程车辆主要出入口,其余设置在施工区域围栏安全范围内。设备采集口距离地面高度不低于3米,不高于4米;工地雾炮、喷淋与监测设备的距离不低于5米。

四、自动喷淋降尘联动系统

(一)安装点位

三场、互通施工区域的围挡喷淋应延工地围挡全线布设,雾炮机布置在出入口或主要施工区域。高架雾化喷淋、塔机喷淋等喷淋装置可结合现场实际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选择安装。道路施工区域可按照《南京市公路航道文明施工指南(试行)》要求安装。

(二)安装要求

围挡喷淋喷头应满足雾化要求,偏向工地内测向上45度安装,水压符合标准;紧邻人心通道、公交站台等区域的喷头,应降低安装高度,低于围挡顶端0.5-1米设置;雾炮机数量按照现场实际配备,满足涉土作业定点降尘要求,布置在出入口或主要施工区域。降尘设备与平台自动预告警系统联动,当现场TSP、PM1O数据超过警戒线值时,降尘设备自动开启,直至现场TSP、PM10监测数据将至警戒线以下。

五、监控平台接入

交通工程项目在部分设备安装完成后,即可接入平台进行数据上传;待现场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和数据对接后,运管中心开具接入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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