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塔吊作业现场起重吊装隐患
1.隐患照片
2.隐患描述
这是某项目塔吊作业现场,未进行试吊便直接起升,且作业人员站在吊物正下方。
3.存在隐患
(1)长短料混吊,且未绑扎牢固;
(2)起重吊装作业未进行试吊;
(3)作业人员站在吊物正下方;
(4)现场无吊装指挥作业人员;
(5)吊装范围内无安全警示。
4.判定依据
(1)《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JGJ—)第3.0.20规定:“开始起吊时,应先将构件吊离地面~mm后停止起吊,并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装置的可靠性、构件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待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已吊起的构件不得长久停滞在空中”;
(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JGJ—)第3.0.5吊装作业区四周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3)《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JGJ—)第3.0.23规定:“严禁在已吊起的构件下面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行走”;
(4)《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第4.0.12条规定:“应严格遵守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5.隐患分析
(1)长短料未绑扎牢固便进行起吊,现场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制止该违章行为;塔司及司索工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起重吊装事故风险;
(2)起重吊装作业未进行试吊便直接起升,塔司安全意识淡,存在起重吊装事故风险;
(3)起吊后作业人员未及时撤离危险区域,现场监管人员未及时制止。
6.管理建议
(1)严格落实吊装作业审批及现场监管要求,选派责任心和安全能力强的现场专门监管人员,监督起重吊装作业,加强现场监管,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2)经常性开展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起重吊装区域设置危险公示牌,张贴安全警示宣传,塑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3)发现塔司及司索出现违章行为,要求重新对其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并考核,检验其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作业能力,如不具备,则需更换人员;
(4)班前会中应有对起重吊装作业针对性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