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吊车之家联合三一重工举办的年度“中国吊车好老板”活动盛大开启!回复“好老板”报名参赛,赢手机、车模大奖。
近日,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以李甫、小飞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对这师徒二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检方审查认为,塔吊班带班工人李甫因己私愤,起意报复。深夜爬上工地塔吊,用扳手扭松并卸下后臂“标准节”上4颗大螺丝钉,导致次日塔吊施工中发生倒塌,造成损失超过万元。
愤报复 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成华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检察官介绍,破坏生产经营罪相对少见,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是构成该罪的必要条件。
我国刑法第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涉嫌上述犯罪活动的责任人,需要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华西都市报
年度“中国吊车好老板”盛大开启!赢车模、手机大奖、参加三一无限力俱乐部年度盛典。点击“阅读原文”立即报名!
↓↓↓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