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指挥操作塔吊致一人死亡俩被告人受审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张晴悦)5月20日下午,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

起诉书指控:年4月5日16时许,在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柳新路以北迎宾大道以东的观澜项目(三期全运酒店)施工现场,被害人柯某贵将项目18层卸下的幕墙围栏钢管(管长6米)整理成捆进行绑扎准备予以吊运。

在未设置使用卸料平台的情况下,塔吊指挥被告人杜某霞违规指挥塔吊司机被告人石某,违规操作塔吊,违规将塔吊吊钩斜拉入18层楼内进行钢管吊运。因斜拉、斜吊建筑材料,吊运的钢管碰挂到未拆除完的酒店西南侧临边防护栏杆后,致使吊运中的钢管在纵向惯性作用下,将酒店西南侧临边的防护栏杆(被害人柯某贵安全带悬挂于防护栏杆)和被害人柯某贵一同甩出楼外,坠落至裙房(第4层)平台层面,事故造成被害人柯某贵死亡。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杜某霞违规指挥被告人石某违规操作塔吊,违规将塔吊吊钩斜拉入楼内进行钢管吊运,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杜某霞、石某当场认罪认罚,案件将择期宣判。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grrz/9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