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作业方案,塔吊基础方案,塔吊安拆方案,是我们每个项目都要编写的危险性较大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今天,我们来梳理一下塔吊类方案编制要点以及关于塔吊的常用规范吧!
塔吊类方案编制要点
塔吊基础方案
1、要明确地质情况及各土层地基承载力值。
2、塔吊基础地基参数应选择附近勘探点数据进行比对,如有需要应进行单独勘探。
3、塔吊基础所在土层地基承载力大于下卧层地基承载力值(且该土层厚度小于3m)情况下,建议按照下卧层地基承载力值设计塔吊基础并进行验算。
4、塔吊参数应结合说明书有针对性的选取,不应太笼统,要确保验算的准确性。5、增加使用说明书中基础尺寸及地基承载力选型,便于比较、确认。
6、基础选型应优先考虑使用说明书中的推荐参数,如不一致应由厂家出具说明书/计算确认书。
7、基础模板采用砖胎模,垫层施工范围要超出砌筑范围(比如垫层比基础扩大mm,不合理)。8、不能缺少基础的防雷接地部分。
9、塔吊基础方案中不应过多体现有关安拆的内容,要重点围绕基础施工内容。
塔吊安拆方案
1、格式要严格按照建办质[]31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编制。
2、塔吊安装立面图不能少,它是为了展示塔吊相对于建筑物的位置。
3、数据要前后匹配。比如汽车吊站位图、汽车吊站位说明、塔吊主要结构件吊重分析等数据要互相统一,贴合现场,契合实际。
4、塔吊安装时不仅要考虑横向间距,还要考虑竖向间距。
关于塔吊的常用规范: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T-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T59-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
《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标准》JGJ/T-
《塔式起重机》GBT-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
NO.1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目次
1、总则;2、基本规定;3、塔式起重机的安装;4、塔式起重机的使用;5、塔式起重机的拆卸;6、吊索具的使用以及相关附录。
2.0.3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下列人员:
1、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
2、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2.0.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塔式起重机严禁使用:
1、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经评估不合格的产品;
3、不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产品;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产品。
2.0.14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
2、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值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2.0.16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装和使用:
1、结构件上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的;
2、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的;
3、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的;
4、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的;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
3.4.12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并应按程序进行调试合格。
3.4.13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严禁用其它代用品代用。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连接螺栓。
4.0.2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对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0.3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0.7拆卸时应先降节、后拆除附着装置。
NO.2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目次
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起重机械和索具设备;5、混凝土结构吊装;6、钢结构吊装;7、网架吊装
3.0.1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编制吊装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作业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3.0.16起吊过程中,在起重机行走、回转、俯仰吊臂、起落吊钩等动作前,起重司机应鸣声示意。一次只宜进行一个动作,待前一动作结束后,再进行下一动作。
3.0.17开始起吊时,应先将构件吊离地面mm~mm后暂停,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装置的可靠性、构件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已吊起的构件不得长久停滞在空中。严禁超载和吊装重量不明的重型构件和设备。
3.0.18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严禁在已吊起的构件下面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行走。起吊时应匀速,不得突然制动。回转时动作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
3.0.19暂停作业时,对吊装作业中未形成稳定体系的部分,必须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3.0.23对临时固定的构件,必须在完成了永久固定,并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解除临时固定措施。
NO.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
目次
1、总则;2、基本规定;3、动力与电气装置;4、建筑起重机械;5、土石方机械;6、运输机械;7、桩工机械;8、混凝土机械;9、钢筋加工机械;10、木工机械;11、地下施工机械;12、焊接机械;13、其他中小型机械
1.0.2本规程适用于建筑施工中各类建筑机械的使用与管理。
2.0.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并应经过安全技术交底后持证上岗。
2.0.2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2.0.3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及各种安全信息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0.21清洁、保养、维修机械或电气装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等机械停稳后再进行操作。严禁带电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检修。
4.4.8装拆人员应熟悉装拆工艺,遵守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不得自行处理。
4.4.10塔式起重机高强度螺栓应由专业厂家制造,并应有合格证明。高强度螺栓严禁焊接。安装高强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预紧。
4.4.14塔式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应分阶段检查验收。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4/0。
4.4.15塔式起重机升降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电缆长度应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4、升降作业前,应对液压系统进行检查和试机,应在空载状态下将液压缸活塞杆伸缩3次~4次,检查无误后,再将液压缸活塞杆通过顶升梁借助顶升套架的支撑,顶起载荷mm~mm,停10min,观察液压缸载荷是否有下滑现象。
4.4.16塔式起重机的附着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附着杆件与附着支座(锚固点)应采取销轴铰接。
3、安装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时,应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利用附着杆件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0。
4、安装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时,各道附着装置所在平面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得超过10°。
10、行走式塔式起重机作固定式塔式起重机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4.4.18雨天后,对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应检查轨距偏差、钢轨顶面的倾斜度、钢轨的平直度、轨道基础的沉降及轨道的通过性能等;对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应检查混凝土基础不均匀沉降。
4.4.28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不得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运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4.4.23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1.5圈。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