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塔吊布置
1、塔式起重机端部与周围建筑物及其他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0.6m。
2、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臂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3、塔吊动臂端部或起吊物边缘距架空电力线的安全距离:1千伏以下1.5米;1-10千伏2.0米;35千伏3.5米;千伏4.0米;千伏6.0米;千伏7.0米;千伏8.5米。当小于此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4、附着式塔吊距拟建建筑物外墙距离按照《塔吊使用说明书》要求设置。当现场条件不能满足此要求时,非标附墙杆必须由塔吊租赁安装单位提供,严禁在现场自行加工。
二、基础施工
1、土方开挖必须分层放坡开挖;如基础埋深较深(一般大于3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基坑支护及降水措施,严禁直接开挖。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经平整、验槽后立即浇筑混凝土垫层。验槽要求有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组合式(架高)基坑土方分层对称开挖,并在格构柱外侧四周及时设置型钢支撑,将各格构柱连接为整体。
2、塔吊桩基选型、施工工艺如与拟建建筑工程桩一致可不进行承载力试验,但必须全数采用小应变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其报告存档备查。
3、塔吊基础浇筑混凝土之前,四周必须设置模板支护措施,基础钢筋不得直接与土方直接接触。
4、塔吊基础节(预埋件)必须安装牢固,并形成整体,其安装允许偏差标高(顶部)为±20mm,中心距为±2mm,安装过程中不得随意割断基础主筋。
5、基础钢筋必须经复试合格,钢筋绑扎、基础预埋件到位后,必须进行隐蔽验收,并有书面记录及相应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6、基础钢筋绑扎、基础预埋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浇筑中不得碰撞、移位钢筋或预埋件,混凝土浇筑后及时保湿养护。基础四周拆模后应及时回填土方并夯实。
7、每台塔吊基础至少留设2组混凝土试块,一组放在现场与基础同条件养护待安装前试压;一组标准养护28天试压,其报告均需书面存档备查。
安装塔吊时基础混凝土应达到80%以上设计强度,塔吊运行使用时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
8、基坑开挖中应保护好组合式基础格构柱。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应立即浇筑拟建建筑物基础垫层,且在组合式基础范围内加厚垫层至mm并掺入早强剂。格构柱在拟建建筑物底板厚度的中央位置,在分肢型钢上焊接止水钢板。
组合式基础在地下室施工阶段必须设置人员上下的固定扶梯,方便塔吊司机及检修人员上下通行。
组合式格构柱安装允许偏差:柱端中心线对轴线的偏差0-20mm;柱基准点标高±10mm;柱轴线垂直度0.5H/且≤35mm。H为格构柱总长度。
三、塔吊使用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塔吊,不得出租、使用: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2、下列三类塔机,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kN.m以下(不含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机;
(2)~kN.m(不含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机;
(3)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机。
3、塔吊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租赁合同,安装、拆卸合同及其安全协议书,维修保养合同或协议,基础及安拆专项施工方案。
4、塔吊安装完毕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并经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俗称四方验收)。塔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塔式起重机安装到设计规定的基本高度时,在空载无风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4%;附着后,最高附着点以下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2%。每周进行一次垂直度偏差检查,并有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7、塔吊运行使用过程中,每月至少由维保单位进行一次例行维护保养,并有书面记录存档备查。每半年(或每附一次墙)应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一次检测,其报告存档备查。
8、塔吊基础的最终沉降量不得大于50mm;倾斜率不得大于0.1%。在塔吊基础四角设置沉降观测点,安装前测一次,正式投入使用前再测一次,以后至少每月观测一次,观测有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9、塔吊基础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深埋式基础必须设置集水井及潜水泵,严禁基础长时间浸泡在水中。
10、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加强巡查力度,做到每日日常巡查、每周专项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项目部立即向公司工程部及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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