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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又见塔吊吊人

据网友爆料:山东曹县一工地(万达广场)发生严重违规吊装事故!

以前事故相关案例:

看了上面这样,真是为我们现场管理人员、工人捏一把汗,新安法年9月1日正式实施,年3月刑法修正案正式实施,未造成安全事故的危险行为已经可以判刑,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以身试法!

再次强调“十不吊”!希望各项目部能够重新再次交底!

十不吊的内容:

(1)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光明阴暗信号看不清不吊;

(4)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吊;

(5)设备带病或强烈抖动负荷不吊;

(6)钢丝绳不合格不吊,捆绑不牢不吊;

(7)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面不知负荷量的重物不吊;

(8)钢、铁水包括吊物重心过偏不吊;

(9)不歪拉钭吊、锐角、刃角不垫好不吊;

(10)违章作业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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